《市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引导社会办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6年09月02日 00:00:00tz85浏览量:31次

2016年8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儋州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引导社会办医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办医的十八条措施,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现将该文件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和积极发展社会办医。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2012年3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要求: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引导社会办医的意见》文件要求,明确了推进社会办医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市社会办医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二、主要内容

《通知》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卫生计生委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吸取了部分省市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重点从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实现医疗资源和信息共享、改善社会办医执业环境和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具体措施。

三、主要亮点

《通知》对支持社会办医的力度更大,更有针对性,呈现个方面的亮点:

开放医疗服务领域力度大

一是明确了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鼓励社会力量在全市范围内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

二是加快发展第三方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病理中心等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三是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允许国外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合理设定境外资本的股权比例。

四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立医院的改制重组。鼓励市级医院与外资或社会力量合资合作举办新的医疗、康复、老年病、临终关怀等特色专科医疗机构。

对社会办医政策扶持力度大

一是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通知》要求,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预留足够发展空间,提出到2020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全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25%左右的发展目标。

二是在放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财税优惠政策、土地政策支持、价格政策、医保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学科和人才支持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关心的问题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

三是着力解决非公立医疗机构人才短缺的问题。《通知》提出,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鼓励公立医院的高级职称医生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支持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

优化社会办医服务环境的力度大

针对社会办医中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等问题,《通知》专门增加了优化服务环境的内容。包括简化行政审批、加强信息公开、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办医水平、维护合法权益等与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密切相关的措施。社会力量申办符合省规定审批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民族医院、疗养院和康复医院可直接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同时大幅缩短了审批时限,增加了公示程序,将为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公开、透明的环境。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