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2015年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6年02月26日 00:00:00tz16浏览量:615次

2015年是我市旅游产业改革创新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和“十三五”规划的启动之年,为破解旅游发展瓶颈,夯实旅游发展基础,促进旅游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结合我市旅游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形势分析

我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是海南发展旅游较早的市县之一。长期以来,我市接待旅游过夜人数和旅游收入一直保持全省第三的地位。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提出了“建设花园城市,打造度假胜地”的宏伟目标,大力推进旅游新产品建设,不断加大旅游营销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旅游产业从低迷走向回升,从下降走向增长。2014年,全市共接待过夜游客362.71万人次,同比增长9.2%;旅游总收入29.77亿元,同比增长19.03%,旅游接待和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全面推进,兄弟市县的异军突起,当前万宁旅游发展的压力还很大,仍然存在着一些瓶颈问题:一是旅游产品单一,以团队观光游产品为主,海上运动、休闲度假、养生长寿、文化娱乐、风味美食、民俗风情等优势资源没有充分开发,缺乏成规模、上档次的旅游产品。二是兴隆酒店、剧场供过于求,酒店设施陈旧老化,景区建设雷同,恶性削价竞争屡禁不止。三是旅游公共配套服务比较滞后,特别是旅游交通不便捷,交通标识不完善。四是针对散客的旅游营销力度不大,万宁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还不高。特别是对散客的旅游营销存在舍近求远现象,没有针对三亚巨大的散客市场搞好营销。

2015年是加快万宁旅游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和转型期,我们具有十分有利的因素:一是去年国家出台了旅游业发展改革若干意见,对旅游产业的改革创新、休闲旅游消费的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要求,升格了旅游协调领导机构。海南省也相应修改了旅游管理条例,这些都对旅游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要求,旅游加快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二是万宁已加入“大三亚旅游圈”,三亚每年有700万散客,需要向周边市县输送。万宁优势旅游资源和产品与三亚形成了差异化、互补性,对三亚散客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三是去年在省旅游委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支持下,开通了三亚至万宁奥特莱斯的旅游专线车,解决了三亚游客输送到万宁的交通问题。四是经过一年的宣传发动,万宁旅游企业已经充分认识到转型升级的必要性和依靠政府抱团营销的重要性,企业参与政府各种营销活动和加快改造升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五是万宁优势旅游资源越来越受到企业青睐,一些大型旅游企业正在策划一批旅游项目落地万宁。

二、主要目标

创新发展理念,通过规划引导、开发新产品、完善配套服务、加大营销力度、加强市场监管等措施,进一步开拓三亚旅游散客市场,扩大旅游散客比例,不断优化旅游客源结构,促进旅游企业提质增效。到2015年底,在确保团队游人数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吸引三亚散客(即三亚至万宁“二日游”游客)达20万人次以上,旅游过夜人数增长8%以上,旅游收入增长12%以上。

三、领导机构

成立万宁市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高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如龙(市委常委)

来庆强(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林志飞(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李娇慧(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电中心主任)

陈宏跃(市旅游局局长)

王 立(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沈春强(市财政局局长)

卓礼川(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 凡(市商务局局长)

莫儒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福荣(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肖传能(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蔡笃龙(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黄文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冯礼森(市招商局局长)

陈兴文(市物价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陈宏跃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快编制旅游规划。

1、做好旅游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2011年编制的《万宁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严格控制好优质旅游资源,引导开发特色旅游项目。(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做好万宁市“十三五”旅游产业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3、做好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万宁市美丽乡村总体规划》和后安镇曲冲村、大茂镇大园村、北大镇竹埇村3个村《旅游精品村产品开发规划》,以及兴隆绿道泰国村、马来村《旅游文化产业开发策划》等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二)开发三亚散客市场。

1、在三亚凤凰机场至万宁高速沿线大量投放平面广告。广告内容包括万宁主要旅游产品、旅游集散服务和咨询服务中心电话、万宁城市名片、万宁旅游交通信息等。(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在三亚各旅游服务中心、开发“一、二日游”的旅行社、四星级以上酒店、4A级以上景区发放万宁旅游产品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3、促进三亚至万宁的旅游交通区域一体化。(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兴隆发展有限公司)

(1)协调三亚至万宁首创奥特莱斯旅游专线车增加班次,每小时发班一次。同时,加大班线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游客到万宁旅游。

(2)以奥特莱斯为枢纽,串连全市旅游交通。

(3)增加市内已开通的4条旅游公交班次,争取25分钟发班一次。同时,完善公交站点,方便游客乘车。

(4)开通兴隆旅游公交,完善兴隆公交站牌,连接兴隆旅游区所有的景区、酒店、演艺场和购物点,并将兴隆旅游公交延伸到日月湾、石梅湾和神州半岛。

(5)引进和扶持自驾车租赁公司落户万宁,分别在奥特莱斯、兴隆和万宁高铁站设点,开展自驾车租赁业务,方便外地游客自驾游万宁。

4、重新选址建设万宁旅游三亚集散服务中心。在经营好原万宁旅游三亚集散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在三亚交通要道重新选址建设大型万宁旅游三亚集散服务中心,集万宁旅游咨询服务、产品宣传、交通集散、房地产展销等服务功能为一体。(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5、完善市内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在万宁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兴隆站增设万宁“一、二日游”服务中心;完善旅游信息发布、旅游预订服务、旅游交通集散等功能。(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在三亚城市广场、大型购物场所、大型住宅小区等开展万宁旅游和房地产推介活动,定期举办万宁旅游“主题月”活动,吸引更多游客到万宁旅游。(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委宣传部)

7、出台对三亚旅行社及旅游客运公司的奖励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1)扶持三亚旅游行社在万宁设立分支机构,开发万宁“一、二日游”,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奖励补贴办法另行制定)。

(2)扶持经营三亚至万宁旅游专线车,按市内公交标准给予定量补贴。

(三)继续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力度。

1、创新营销方式。加强与腾讯、新浪、凤凰网等重点网站合作,大力宣传推介万宁城市形象和旅游产品。加强与艺龙、携程、爱哪哪等电商平台合作,指导旅游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加强与三亚主要媒体的合作,继续与海南主流媒体和驻琼主要媒体合作,大力宣传万宁旅游产品,提升我市旅游产品知名度。(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

2、“请进来”和“走出去”营销。主要邀请全国旅行商、三亚旅行商和媒体记者亲身体验和策划包装销售万宁旅游产品。积极参加省旅游委组织的各种旅游博览会和三亚市开展的“城城联动”旅游营销活动。(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

3、利用市内房地产企业在全国各大城市的营销中心开展旅游营销,发放旅游产品资料。同时,借助市内房地产企业在海口、三亚的广告资源,融入万宁旅游产品宣传广告。(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旅游局)

4、单独组团到“三高”(高原、高寒、高污染)“三北”(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开展旅游及房地产营销。(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委宣传部)

5、借助重大节庆和赛事活动开展旅游营销。充分发挥市会展局作用,统筹各种节庆和赛事活动,把节庆赛事和城市形象宣传、旅游推介结合起来。(牵头单位:市会展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6、组织发动旅游企业共同开展夏季和冬季旅游营销,推出夏季和冬季旅游优惠产品和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7、改进夏季旅游营销奖励补贴办法,采取政府购买旅游产品的方式,对积极参与夏季旅游营销的旅游企业进行奖励补贴。同时,年终对为万宁旅游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旅行商和市内旅游企业进行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8、不断更新印制旅游产品宣传资料,拍摄新的旅游宣传片。(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9、开展万宁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四)围绕线路打造旅游新产品新业态。

1、“观山品海”线路。

(1)扶持东山岭改造提升,打造世界文化遗产和佛教文化基地。(牵头单位: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旅游局、万城镇政府)

(2)加快建设日月湾冲浪小镇。编制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整合土地资源,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冲浪比赛、培训、体验、夏令营、文化展示、产品展销等功能和服务,发展冲浪产业和冲浪旅游。(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旅游局)

(3)加快建设和乐龙舟小镇。重点抓好街道立面改造、港口设施完善、交易场所建设、看台设施完善、旅游休闲产品打造、环境整治等工作。引导渔民将渔船改造为游船,帮助渔民转产就业,发展环境友好型休闲渔业,增加渔民收入。(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和乐镇政府)

(4)启动建设龙滚侨乡风情小镇。今年重点抓好规划编制、街道立面改造、环境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龙滚镇政府)

(5)加快开发加井岛、洲仔岛高端潜水项目招商引资。督促中信泰富、华润公司在神州半岛和石梅湾开发高端滨海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市招商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6)加快开发春园湾拉网捕鱼、滨海公共浴场和甘蔗岛潜水等项目招商引资。(牵头单位:市招商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7)扶持日月湾南海渔村文化旅游区改造升级,丰富南海渔村文化元素。(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侨乡看绿”线路。

(1)加快兴隆绿道建设,完善路标、驿站、服务点、风情园、周边景观等旅游配套设施,开发娱乐休闲、骑行比赛和户外拓展等项目。协调兴隆热带花园、绿道、三角梅公园联合经营,启动创建国家5A级景区。(牵头单位: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2)推进兴隆月亮河广场项目建设,满足市民与游客日常休闲、健身、娱乐、旅游观光的需求。(牵头单位: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3)招商引资建设兴隆侨乡国家森林公园。(牵头单位: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招商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

(4)扶持兴隆有机咖啡园扩大经营,完善配套服务;扶持兴隆橄榄树山庄丰富旅游产品,完善配套服务。(牵头单位: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5)以莲兴西路为主线,招商引资建设东南亚风情园、咖啡主题公园。(牵头单位: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6)挖掘和保护东南亚风情表演艺术。吸收新人,加强培训,提高东南亚歌舞队表演水平,传承民间东南亚风情文化。创新节目,整合提升演艺场所红艺人表演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7)引导兴隆旅游酒店改造升级转型。打造各种主题酒店:候鸟酒店、亲子酒店、情侣酒店、南药疗养酒店、地方风味美食酒店、休闲娱乐酒店、温泉康体酒店、渔家文化酒店、会议培训酒店。(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3、 “乐购万宁”线路。

(1)扶持奥特莱斯文化旅游区完善旅游配套项目,开发娱乐演艺产品,争取离境退税政策,同时帮助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2)建设兴隆咖啡和海南土特产购物一条街,盘活兴隆美食街。(牵头单位: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3)打造“万宁礼物”品牌,包括兴隆咖啡、兴隆香草兰茶、东山岭鹧鸪茶、港北马鲛鱼、东山羊、和乐蟹、后安海鸭等具有万宁特色的旅游小商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4)万宁地方特色美食进酒店。加强培训,指导兴隆地区旅游接待酒店学做万宁地方特色美食,分别推出酒店特色美食。(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4、“山盟海誓”婚纱旅拍线路。

(1)加强万宁旅游景区、酒店和本地及海口、三亚婚纱影楼的合作,共同策划包装婚庆旅游产品和线路,吸引岛外新人到万宁婚纱旅拍。(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在日月湾完善婚纱摄影服务设施,为外地婚纱摄影机构提供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3)宣传推广石梅湾游艇会,开发游艇观光、游艇婚礼、游艇婚纱摄影、游艇海钓等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4)指导酒店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婚庆旅游产品,如东南亚风情婚礼、沙滩婚礼等。(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5)招商引资在滨海旅游公路建设婚恋主题公园。(牵头单位:市招商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东澳镇政府)

5、“美丽乡村”线路。

(1)围绕兴隆旅游区打造东南亚风情村和咖啡风情园:兴隆泰国村、马来村,长丰镇文通村等。(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长丰镇政府)

(2)围绕万城周边建设四个特色乡村旅游品牌:缘游大园(大茂镇大园村)、动游曲冲(后安镇曲冲村)、慢游竹埇(北大镇竹埇村)、永范花海(万城镇永范村)。(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大茂镇政府、后安镇政府、北大镇政府、万城镇政府)

(3)招商经营万城仁里河城市休闲带,为市民游客提供夜间休闲活动服务。(牵头单位:市招商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五)加强旅游公共配套建设。

1、支持海南逍遥集团在高速路神州半岛出口处建设大型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在兴梅大道和莲兴公路设立高立柱广告牌,在兴隆温泉大道入口处设立LED电子显示屏,发布旅游产品广告。(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3、在改造扩建兴隆红十字医院的基础上,在万宁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兴隆站设立旅游应急医疗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4、加快推进兴隆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解决兴隆旅游区水质问题。(牵头单位: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5、解决日月湾旅游区饮水、路灯、环境整治等问题。(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礼纪镇政府)

6、加快智慧旅游建设。(牵头单位:兴隆发展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1)完善“智游万宁” 微信平台,实时向游客推送旅游相关信息,并实现网上微信订购和支付等相关功能。

(2)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开设经营网上“万宁礼物”等万宁特色产品的交易平台。

(3)在兴隆旅游公交站牌完善智慧旅游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便利。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旅游技能和管理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和技能比赛等形式,加强对全市各旅游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旅游饭店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餐厅厨师、各旅游景区(点)内导服务人员以及乡村旅游接待人员的培训。(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加快引进旅游专业人才。一是依托市政府与海南大学合作平台,把我市打造成高校旅游人才实习基地。二是经常举办旅游论坛和旅游交流会,吸引各地旅游专业人才体验万宁旅游产品,共商万宁旅游发展大计。三是聘请旅游规划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帮助编制我市各旅游区控规。四是扶持企业引进和留住旅游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七)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1、加强联合执法。组建专门的联合执法队伍,明确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在重大节假日和活动期间,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责任单位:市旅游联合执法成员单位)

2、加强旅游安全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我市旅游市场平稳、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市旅游联合执法成员单位)

3、加强专项整治。

(1)杜绝恶性削价竞争。(牵头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旅游局)

(2)打击购物回扣、欺客宰客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

(3)查处旅游团队变更行程问题。(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4)打击海上非法旅游行为。(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边防支队)

4、完善旅游市场自律机制、退出机制和税控机制。

(1)发挥旅游协会作用,加快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组织企业签订规范经营公约,严防削价竞争现象。(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对旅游企业欺客宰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旅游投诉的企业,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责任单位:市旅游联合执法成员单位)

(3)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餐饮、旅游购物点等实行税控制度,遏制高额回扣、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市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统筹相关工作协调推进。

(二)部门联动,协调作战。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统筹协调,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督查组要将旅游督查工作计划纳入督查范围,加强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对工作不负责任、无所作为的单位,将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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